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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公積金付房租學學 廈門驅虎

???近日,記者從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,從3月16日起,廈門市在福建省率先推出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,較該市原先實行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,新業務放寬瞭提取條件,優化瞭業務流程,簡化瞭提取材料(3月16日《海西晨報》)。

??公積金的“提取難”,無疑是許多地方的一種普遍感受。而看罷報道,就公積金付房租而言,廈門推出的新政,著實讓人“眼饞”:一是取消瞭房租支出須超工資收入10%的比例限制;二是租住商品住房的,到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即可辦理相應手續;三是省去房管、所在單位等的證明材料,隻需提供無房證明原件就可申請公積金租房。

??公積金制度的良好設計初衷自不待言。但近些年來,無論是兩會熱議,還是坊間吐槽,其所暴露出來的便民不足、管理刻板卻已日益成為輿論聚焦的常態話題。民有所呼之下,公積金提取和使用的“鐵板一塊”現象,似有慢慢“解凍”趨勢。譬如,一些地方在可用公積金付房租等方面的靈活操作。但是,“可付房租”不等於“易付房租”———在局部地區和一定范圍,即便是這樣的一招善策,往往也藏著或多或少的“攔路虎”。

??何謂公積金付房租的“攔路虎”?還是以廈門的新政來作參照。若在過去,廈門市民想要土信貸台中后里土信貸提取公積金來交房租,必須滿足上一年度房租支出超出傢庭工資收入的10%,且提取金額也隻為超過10%比例的部分,租賃期間每年還限定隻可申請提取一次。此外,即便申請者完全符合上述條件與要求,也看上瞭這麼一點的租房資金,接下來,還需申領出一大堆涉及房管、建設、稅務和民政等部門的證明材料後,才能到公積金中心去辦理提取手續;其中稍有不符和遺漏,還得來回奔波、耗時費力。

??公積金付房租學學“廈門驅虎”,倒不是說廈門的做法已屬最佳最優、盡善盡美,關鍵的著眼點,其實還在為民務實的慣常表達下,還應真正做到設身處地,多去想想群眾的心裡都在期待什麼、需要什麼和追求什麼。□陳海榮



新聞來源http://f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3-17/08505983屏東縣個人小額借款398804639240080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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